食安處稽查抽驗端午應景食品264件 1件冷凍粽不合格移新北市處辦

Jun 18, 2020

食安處稽查抽驗端午應景食品264件 1件冷凍粽不合格移新北市處辦

食安處稽查抽驗端午應景食品264件 1件冷凍粽不合格移新北市處辦


來源: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端午時節將至,各式美味的粽子是民眾過節不可或缺的應景美食,為保障市民飲食安全,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自4月起,針對轄內大型粽子製造業者及各販賣場所進行稽查及抽驗,包含各式粽子成品及常見食材原料共計264件,其中1件冷凍粽初驗不符規定,移源頭供貨地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續處辦。食安處表示,將持續不定期進行各類食品稽查抽驗,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

   食安處指出,今年端午稽查專案著重源頭製造廠的稽查,抽驗台中市6家大型粽子製造業者,重點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倉儲及廢棄物管理及定型化契約等項目,部分業者經查有衛生缺失(例如:未出示體檢報告、食材未離地放置、天花板剝落、門窗無防止病媒侵入之措施、電風扇積塵等),經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同時,抽驗即食粽3件、冷凍粽3件及香菇、蝦皮、赤蝦、素肉塊等食材原料6件,分別檢驗衛生標準、二氧化硫、防腐劑等項目,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另針對市售粽子,前往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共160家進行稽查與抽驗,查核重點著重於產品標示、保存條件及有效日期等項目,結果皆符合規定;抽驗即食粽、冷凍粽及鹼粽共61件,檢驗衛生標準與硼酸,結果台灣楓康超市霧峰店的「水晶花生冰粽」初驗不符冷凍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規定,其供貨來源為新北市業者,已函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續追查。其他常見之食材原料抽驗,計有糯米10件、香菇20件、蝦米32件、紅豆20件、豬肉22件、鹹蛋黃25件、調味醬28件及相關應景食品如魷魚乾、五花肉塊、豬後腿心等共34件,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皆可上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網頁(網址: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Pageindex)瀏覽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食安處邱惠慈處長也提醒大家,端午時節天氣炎熱,民眾如購買即食肉粽,即使現場已蒸熟,仍建議向業者要求複熱後再拆開食用,或者是買回家後再蒸過充分加熱之後食用,如是購買回家冷藏備用者,則應注意冷藏7℃以下或冷凍-18℃適當的條件,避免細菌滋生,確保吃的安心又衛生。
   此外,為提振本市經濟,臺中市政府推出「第2屆臺中購物節」,預計7月重磅登場,本次除增加實體店家參與數,更攜手PChome、東森等線上及電視購物平台,讓民眾不受時空限制,只要動動手指就能消費,共創好吃、好玩、好買、好划算、好生活之「台中五好購物節」,歡迎民眾共襄盛舉。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8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