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核准瑞德西韋藥品輸入

Jun 01, 2020

食藥署核准瑞德西韋藥品輸入

食藥署核准瑞德西韋藥品輸入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為保障國內病人接受治療之權益,並積極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可能之發展,於109年5月29日邀請國內藥學及臨床醫學專家召開會議,討論瑞德西韋(Remdesivir)藥品之查驗登記申請。
   鑑於瑞德西韋(Remdesivir)之療效及安全性已有初步證據支持,且國際間亦陸續核准該藥品之使用,基於國內公共衛生需求、醫療利益與風險平衡,與會專家建議食藥署可依據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有條件核准該藥品專案輸入使用於重度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之病人,該藥品輸入後,藥商仍須執行風險管理計畫,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58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