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

Apr 01, 2020

廢止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

廢止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601901號

廢止前行政院衛生署97年12月25日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本部103年1月8日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部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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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