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109年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Mar 31, 2020

公布109年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公布109年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公布109年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81項殘留農藥含量,109年2月共計抽驗54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8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4.8%,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8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皆為高風險產品,違規原因為「蓮霧」、「茼蒿」、「小芥菜」、「青江菜」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青蔥」、「木瓜」、「茼蒿」、「紅辣椒(泰國朝天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護賽寧、賽安勃、美氟綜、芬普尼、阿巴汀、賽滅寧、益達胺;殺菌劑曼普胺、達滅芬、待克利、賽氟滅,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來源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訂有各項食品專案抽驗計畫,並針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歷年後市場監測成果及農政單位源頭抽驗成果之風險分析所篩選出高風險、高關注農產品,於產季加強抽驗,惟於市面抽驗蔬果等食品時,常接獲抽驗業者反映「未付費造成經濟損失」,並建議應以價購方式進行採樣檢驗,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係無償抽驗,衛生局為彌補業者損失,自109年起試辦專案計畫之食品抽驗價購,加速抽驗流程,為臺北市食品安全把關。臺北市衛生局另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及食藥粧網路地圖https://imap.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