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應節食品檢驗報告出爐

Mar 30, 2020

清明節應節食品檢驗報告出爐

清明節應節食品檢驗報告出爐


來源:嘉義縣衛生局

清明掃墓是國人慎終追遠的日子,為維護民眾清明期間飲食安全,嘉義縣衛生局至製造業、餐飲業、超市及傳統市場等地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品項包括潤餅皮、糕粿、豆芽菜、豆干及麻糬等配料等,檢驗項目包括:甲醛、硼砂、殺菌劑(過氧化氫)、防腐劑、規定外色素及二甲(乙)基黃等,總計抽驗46件,全數合格。

    趙副局長紋華表示,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延長保存時間,若添加過量且長期食用,可能會有腹瀉、腹痛、噁心嘔吐等症狀並影響肝腎功能。按食安法第18條規定,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於食品或食品原料製造,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如未依規定使用,爰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3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民眾選購時應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且作業場所清潔衛生,注意食品來源、食品標示及有效期限等資訊(包括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國內負責廠商等),勿購買來路不明、外觀過於鮮豔或有刺激味的產品。祭祖供品長時間放置於室溫下容易孳生微生物,祭祀後應將食品充分加熱後再食用。選購需求以適量購買,妥善保存並儘速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衛生及食用安全。

 清明祭祖,確保食的安全,食的安心,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逕洽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聯絡電話:05-3620613、05-3620590。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69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