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公布餐飲業及機關團膳食材抽驗結果

Jan 02, 2020

彰化縣衛生局公布餐飲業及機關團膳食材抽驗結果

 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針對餐飲業及機關團膳食材進行稽查,共抽驗計62件食材,檢驗結果有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8.1%。
  衛生局表示,此次食材抽驗對象除自助餐、便當店、醫院及機關團膳業者外,尚包括其上游之食材供應商,共抽驗畜禽肉類、魚漿煉製品、蛋類、生鮮蔬果、醃漬蔬菜及調味料等6大類食材,抽驗結果有1件酸菜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量,4件生鮮蔬果檢出農藥殘留超量(不合格名冊如附件),不合格之產品已立即令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依來源廠商所在縣市由所轄衛生局或本局依法處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法規定,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量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同法第15條規定,檢出殘留農藥超量或不得殘留的農藥種類,可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漂白劑亞硫酸鹽雖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但對氣喘患者可能誘發氣喘等不適症狀,建議消費者選購醃漬蔬菜時,不要購買有刺鼻味、太鮮豔或太白的產品,烹調前可以清(溫)水浸泡30分鐘,沖洗後再下鍋,並開蓋烹煮,讓二氧化硫揮發,也可減少醃漬蔬菜的含鹽量。另建議民眾在食用蔬果前,可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有助去除殘餘農藥。
    最後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購買食材應選擇商譽良好的廠商購買,確實建立食材驗收及自主檢驗機制,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聯絡人及電話:食品衛生科 張惠風 7115141轉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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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消費者紅綠燈、彰化縣衛生局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4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