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眾反映美食平台外送餐點長蛆乙案 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善

Sep 11, 2019

有關民眾反映美食平台外送餐點長蛆乙案 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善

有關民眾反映美食平台外送餐點長蛆乙案  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善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108年9月5日接獲媒體報導民眾反映9月3日向美食平台外送點餐並在餐盒內發現有長蛆乙案,業者於案發後立即停止營業,並於網路平台公告對餐廳進行全面性消毒清潔,迄9月9日該店尚未復業,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當日派員稽查,現場未發現有病媒出沒問題,但仍查有從業人員未體檢、廚房垃圾桶未加蓋、廚房油桶及作業場所包材未離地等缺失,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GHP規定,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屆時經複查不合格依法辦理。另本局亦將針對本轄與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合作之餐飲業進行加強相關稽查。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進入作業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污染時,應依正確洗手消毒;加熱後之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生食、熟食之器具、砧板、抹布應明確區分,使用後應清洗乾淨,勿混合使用,餐點製備後勿放置於室溫下貯存過久,應儘速食用,落實自主管理工作。若有任何食品衛生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網址:https://www.cichb.gov.tw/news/news_detail.asp?news_dtl_id=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