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8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

Sep 02, 2019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8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8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08年度市售麵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饅頭店、水餃店、早餐店、餐飲店、市場、超市等,共計抽驗100件,品質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之市售麵製品包含麵條63件、刈包皮或包子皮10件、饅頭10件、蛋餅皮10件、水餃皮或餛飩皮或鍋貼皮7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二氧化硫、甜味劑、硼砂及其鹽類等項目,其中1件「蛋餅皮」檢出己二烯酸:0.38g/kg(標準:不得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針對品質檢驗不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7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業者立即下架,惟業者無法提供進貨來源證明,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持續列管追蹤抽驗。
此次違規添加的防腐劑「己二烯酸」又名山梨酸,為延長食品保存期常用的食品添加物,可防止黴菌或酵母菌滋生,己二烯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可被分解以二氧化碳形式排出,若攝入較高劑量則會對口腔和消化道產生刺激及灼燒感。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麵食類製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多注意麵濕製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如為包裝產品其標示是否完整。相關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攤使用時,皆向有信譽的商家購買掌握食材來源,並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北市衛生局建議相關業者可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基礎下,參考由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加強麵製品之衛生管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臺北市衛生局

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5A41BA1E6CA260&sms=72544237BBE4C5F6&s=2EF2A6A96170B6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