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舉辦108年食品輸入業者法規講習座談會,促進政府與業者雙向交流

Sep 02, 2019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舉辦108年食品輸入業者法規講習座談會,促進政府與業者雙向交流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舉辦108年食品輸入業者法規講習座談會,促進政府與業者雙向交流


  為提升輸入食品業者專業自主管理能力,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108年8月27日舉辦今年度第3場次108年食品輸入業者法規講習座談會,由衛生局陳怡局長親臨主持,邀請本市食品相關輸入業者踴躍參與。本次座談會由衛生局主講輸入食品相關法規規定,加強業者法制觀念,並邀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謝欣如檢察官與會擔任講座,除以「企業誠信與倫理」為主題,使業者瞭解企業所應負之社會責任外,並融入「圖利與便民」之分析,使業者瞭解兩者間之界線,得以合理期待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提高行政效能。


  另會中針對業者的提問進行討論與互動,期能藉此座談會議,促進行政機關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與溝通。政府擁有合法的公權力,而企業擁有影響力,二者皆影響社會風氣,故政府機關依法行政保障民眾權益之餘,也應讓業者充分了解現行法規規範,促使企業依法遵循並發揮應盡之社會責任。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輸入食品進行商業行為,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輸入食品後於販售前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倘輸入食品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9條所公告之食品,則須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及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以符合法規規定。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朱俊穎 衛生稽查員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吳才堃股長、210黃瑞培科長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網址:https://health.tainan.gov.tw/page.asp?mainid={DD5949DA-DC84-4A67-8394-041BA5C059C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