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9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

Sep 18, 2020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9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9年度麵製品抽驗結果


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09年度市售麵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本市賣場、傳統市場、麵攤(店)、製麵店(館)、餐廳、百貨公司美食街及早餐店等,共計抽驗95件,品質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之市售麵製品包含麵條41件、蛋餅皮或蔥油餅皮或蔥抓餅或肉包或麵團23件、燒餅或刈包皮或饅頭16件、春捲皮或餛飩皮荷葉餅皮或水餃皮15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過氧化氫、二氧化硫、甜味劑、硼砂及其鹽類等項目,其中1件「春捲皮」檢出己二烯酸:1.41g/kg(標準:不得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針對品質檢驗不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業者立即下架,此次違規添加的防腐劑「己二烯酸」又名山梨酸,為延長食品保存期常用的食品添加物,可防止黴菌或酵母菌滋生,己二烯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可被分解以二氧化碳形式排出,若攝入較高劑量則會對口腔和消化道產生刺激及灼燒感。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麵食類製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多注意麵濕製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如為包裝產品其標示是否完整。相關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攤使用時,皆向有信譽的商家購買掌握食材來源,並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北市衛生局建議相關業者可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基礎下,參考由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加強麵製品之衛生管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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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9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