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Sep 17, 2020

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9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807

訂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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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