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

Jul 10, 2020

預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

預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第二項。

三、「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電話:(02) 2787-8058

()傳真:(02) 2653-106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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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