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衛生局抽驗酒精產品,加強75%酒精管理!

Jul 29, 2021

臺中市衛生局抽驗酒精產品,加強75%酒精管理!

臺中市衛生局抽驗酒精產品,加強75%酒精管理! 


來源: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疫情期間,民眾對於75%酒精等環境清潔產品需求大增,為確保75%酒精產品之酒精濃度符合宣稱,以維護民眾消費權益及使用該類產品防疫效果,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於110年7月啟動「市售藥用及非藥用酒精產品品質監測抽驗專案計畫」,檢測結果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本次實體通路查核抽驗及網路價購抽樣同步執行,抽測領有藥物許可證的「藥用酒精」及屬一般商品的「非藥用酒精」各5件,其中包含台酒及台糖防疫酒精,檢測結果全數合格,10件產品濃度均達72%以上,藥用酒精部分更均達75%以上,符合標示濃度。
   食安處進一步說明,酒精產品若作為肌膚及手部之殺菌、消毒等醫療用途,應以藥物管理,於瓶身須標示藥物許可證字號,倘經檢驗酒精濃度與標示不符,涉屬藥事法規定之劣藥,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販賣供應業者,可處3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之罰鍰。
另外,一般清潔用酒精,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如:用於人體之殺菌、消毒等),以免觸犯藥事法相關規定。另如檢測濃度不合格,標示、廣告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則涉違反商品標示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防疫期間民眾購買酒精產品時,可選擇信譽良好、來源清楚且標示完整之產品;如欲使用於肌膚消毒、抗菌等醫療用途,則建議使用經滅菌之藥用酒精。另呼籲廠商,應確保酒精產品之品質及落實正確標示,以維護民眾消費權益及使用該類產品防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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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600464&rand=325114516